书法艺术的“传统”,并不是一个前人留下来的内涵具体、外延清晰、一成不变的存在集合体,而是一个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具有多层面意义的,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复杂变化的、形而上的概念;是指与现代人同在的、同时具有历史性文化积淀和现实性生活、思维方式的综合过程。这个过程,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也自然地扩展着它的内涵,扩展着所谓“传统文化”所界定的范围,并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相始终,一刻也不会停止。在这个发展变化过程中,当一个新的艺术形式和审美内容在产生的同时,亦即在新形式被“创新”出来并逐渐得到社会认可的同时,它已经变为“传统”,变为现在的传统,变为将来的传统。人们通常所说的“继承传统”,实际上只是对传统形式的“借鉴”和“选择”,是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前人留下来的、可以承接过来为今所用的表现方法或表现形式,并加以变化组合,用来表现自己的主体意识和精神。
就艺术而言,借鉴和选择的根本目的和意义,就是为了寻找并创造出既不同于前人,又不同于他人的全新的表现方法和形式,用以表达创造者本人及其所处这个时代的某一部分人的思想感情和认识。选择和借鉴是为了不至于重蹈前人的覆辙,那么,无历史意义、无文化意义的重复劳动,就不能称之为“继承传统”,而只是模仿或重现传统的某种固定形式或符号。显而易见,“创新”意识和精神却自始至终贯穿于这个选择、借鉴的全过程。是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方法指导着人们去选择、去借鉴,选择和借鉴过程也都属于探索、创新的范畴。所以,创新对于主体性艺术活动来讲,既是其整个过程,又是其必然结果。由此可见,如果把前人留传下来的书迹、墨宝视为传统,并将其确认为一成不变的、清晰的、完整的、物质性的传统文化程式,那么,借鉴、选择或“继承”传统的根本意义就在于跨越这些传统。对于传统,一味地强调“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是没出息的。
从象形记事符号到甲骨、大篆、小篆,进而发展到隶、真、行、草,这些书法形式的每一次变化几乎都是革命性变化,何来程式之有?自唐代到现在,文字组合形式的革命性变化倒是不多了(而不是没有变化),但就书法艺术的审美内涵而言,唐尚法,宋尚意,清尚趣,现代人尚情,也并不存在“稳定”的传统。即使是在“唐人尚法”这个大前提下,欧、颜、柳的楷体书法也是构造形式各异,审美内涵独具,所以才能流传至今。况且欧书横画倚(欹)斜,中宫收敛,外画伸展;颜书横画平直,中松外紧,气象雍容,何来“稳定”继承?癫张、醉素的狂草,更是置古法于度外,狂笔纵横,空前绝后,成为流传至今的国宝。清代的“扬州八怪”似乎是一个派别了,按说他们的作品应该是有形式上和“怪”感上的一致之处了吧!但事实上,金农、郑板桥等人的书法形式及风格特点面目各异,相距天壤。正是这些躁动着的、极不稳定的书法家群体,敢于在形式法理和审美内涵上另辟蹊径,不断创造着“风格无定,内涵不一的书法艺术精品”,才形成了中国书法艺术体系中不断生长着、延伸着、发展变化着的主干。中国书法艺术体系,正是在这种系统内部的反叛力量的推动下,不断用本系统之外新鲜的社会构成,新鲜的意识形态,新鲜的自然景观,新鲜的形式和方法,来改造本系统之中已有的框架形式、点画技法和审美意识,并着意创造崭新的框架形式和审美内涵,才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变化,并逐渐提高为一种世界公认的、具有复杂的变化形式和深邃的审美内涵的艺术门类。
只有在理论上搞清传统和创新的实质性内涵,在行动上摆正传统和创新的主次关系,确认创新不仅仅是手段,而且既是基础,又是核心,也是目的;认清继承传统只是一种借鉴、选择的方式、方法或手段,并以此为切入点,发掘传统书法艺术作品中所蕴含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以及成熟的、可借来为我所用、为现代所用的方法、程式,努力用创新意识统帅书法艺术创作全过程,突出个性化艺术审美观念,以宽容的态度静观书法艺术创造中的种种现象,允许、鼓励而不是压制、排斥离经叛道式的或者还未成熟、并不完美的探索性理论和作品的出现,才能真正促进、指导书法艺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才能使我们这一代的书法艺术创作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
---本文节选自书法论文《传统的核心就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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