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艺术者,大凡到一定境界,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要分宗立派,各说其话,各扬其帜,多有“当今第一者,非我宗派莫属”的意识、潜意识掺杂其间。
其实,这是好事。
马克思早就论定:“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即是说,能充分表达“人”——这个人既可以代表全人类,又可以代表某个“人群”或者某个“自然人”的本质力量的东西就是美的。
但就“美”和“艺术”而言,审美性艺术创造往往是最容易既能“利己”而又可以“悦人”的。书法艺术虽然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才被中国官方确认准“艺术”而成立官方“协会”,但对它的美,中国人早已领略了数千年。和其他艺术门类暨近于艺术的宗教一样,中国书法的审美也是早就有“南”“北”之说。
一、书法艺术,早有“南”“北”
明代董其昌《容台别集》卷四有言“禅家有南北二宗,唐时始分,画之南北二宗,亦唐时始分也”。其时之南北,非专指南、北地域,亦非专指南人、北人,而是指风格、流派。就书法而言,时间更早,当在魏晋时期即有分晓,南宗尊王羲之为南帖之祖,北宗有郑道昭为北碑之圣。这种南帖、北碑论虽然肇始于宋代赵明诚的《金石录》,但真正盛行却是在明、清之际。
王羲之(山东人)、郑道昭(河南人,在山东做官)固然都是北地之人,但有关古籍也说得很清楚,王羲之也是在游历了中国南北山川大地、博览广学之后定居绍兴,综合南北之长后才有了《兰亭序》的出世。
在艺术表现上,南方秀丽典雅而风骨较弱,北方雄浑刚健而风韵稍逊。南书循轨中矩,风姿绰约,圆润潇洒,颇具名士风度,闲适淡雅,多以简牍传世;而北书则上追秦汉,金石铿锵,方峻险遒,因而显得剽悍强劲,雄奇浑穆。
对此,书家历来论各有偏。如欧阳修《集古录》有云:“南朝士人,以纤劲清媚为佳”,而韩愈公然挑战唐太宗李世民定论,在其《石鼓歌》中认为:“羲之俗书逞姿媚”。尤其是清代乾嘉之后,继包世臣《历下笔谈》、《艺舟双楫》,广东南海人康有为更著书《广艺舟双楫》,专设“尊魏”、“卑唐”之章,崇尚北碑,打压帖学,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百余年来持续不衰,以至于在书法界形成了尊北卑南一边倒的不正常状态。
就中国书法艺术而言,上自李斯小篆后继钟、王小楷简牍,进而由南北朝《张黑女碑》,元氏家族墓志、隋《董美人墓志》,再由唐太宗李世民开启性地尊王羲之为书圣的帖学之风,始终流传有续且代有大家的,如唐代李阳冰的铁线篆、《灵飞经》小楷、宋代蔡襄、宋徽宗赵佶、元代赵孟頫、明代董其昌、文征明、清人何绍基、刘墉、翁方纲等人的书法都各美其美,为中国书法艺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南帖北碑历来是在这种各美其美却又不断交流、不断交融而互相印证的。清代刘熙载对此也有较为公允地论证,其《艺概•书概》云:“北书以骨胜,南书以韵胜,然北自有北之韵,南自有南之骨也”,又云:“南书温雅,北书雄健。南如袁宏道许渚讽咏,北如斛律金之《敕勒歌》”,也就是说中国地方博大,幅员广阔,艺术风尚有所不同,各有特色不仅是客观存在,也是社会事物发展变化之必然,它只有风格的差异和欣赏群体的区别,不仅没有上、下之比,更无优、劣之分。
不说王羲之,就是王羲之的四世族孙王僧虔,其书法也是“气骨风流,丰厚淳朴”、“神高气全,耿介锋芒,发卷伸派,满目辉光”(见窦泉《述书赋》)。自明清以降,元代赵孟頫的书法多受人垢病,鄙其“软媚”。愚上世纪八十年代曾受河南美术出版社之托,编辑出版其《梅花诗册》,深为其“俊朗、清劲、精美”而倾倒,虽至今数十年崇尚宏伟,挥洒雄强,而对赵书之赞美却不曾稍移。
二、南雅北强,势所当然
我是北方人,我喜欢北派书风的雄强豪放,大气磅礴,多年来我一直身体力行,孜孜恪恪,亦小有所成。没来南方生活之前,我也有类似欧阳修的偏见。但到南方工作、生活多年,我却爱上了南方,并已决定定居南方,终老其生。关键原因,其一是宽松的人际环境,换句话说,做人为艺比较自由;其二才是四季长青的地理环境和温润气候。
十多年的南方生活使我常常触景生情,反复思考,并认真反省“南弱北强”、“南劣北优”是中国书法史上的事实吗?弱就一定劣,强就一定优吗?为什么古人又说“上善若水”、“水滴石穿”呢?其实,审美意识和艺术风格的整体差异和个体区别,除了与每个自然人的生活经历、知识结构和思想意识有关外,与地域性的风物地貌、生活习惯和自然气候、人文历史还有着更广泛地联系。甚至后者起着更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地域的气候、环境、文化风俗也是个主角。
在北方,就气候而言,冷则奇冷,热则酷热;就物产而言,与人日常生活更为密切的动植物,相应稀少馈乏,人们的生活状况、生存状态,相应比较严酷,它常常迫使着人们不得不拼着性命去争取、去创造自己的基本生存条件,雄强就成必须,苍茫就成必然!那么“雄强”、“苍茫”就逐渐成了他们的本质力量。而最终形成他们对这类“美”的向往与崇拜。
相应而言,在南方,气候温润物产丰富。水美草丰,即便灾荒之年,也很难有“必须拼着性命,去争取有限的衣食”这样的情况发生。加之数千年来,在无数次北人南迁的过程中,大批的炎黄子弟,携带着自古流传下来的和谐、中庸的思想一同南迁到这虽为蛮夷之地,却是天高皇帝远的桃源之乡,追求安稳舒适、清净淡泊的生活,亦在情理之中。他们所珍惜的这份自由与潇洒的情怀,也自然会出现在他们的诗、书、画、印这些艺术创造之中。
艺术创造之形式,也就在这自然而然的不同之中拉开了距离,形成了差别。就西方的天赋人权而言,这既是他们自由的选择,也是他们或主动、或被动地选择后而得到的自由。何来高下?何来伏劣?
把“南”、“北”两个地域和两种不同的生活态度综合起来研究艺术,并非自我方始。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礼记•中庸》中就有“‘南方之强’,省事宁人,不报无道,不同于‘北方之强’,好勇斗狠”。很显然,当时的人们即认定,南方人很退敛,而北方人肆纵。
从审美的本质属性考量一个民族、一个地域、一个国家的审美形式,固然有接近一致的特点和风格,亦即近似的审美类别,但作为自由的象征,它又必须是落实在每一个自然人、每一件审美作品上的。正如在绘画上,在禅宗里,虽“南”、“北”派别分明,但南人北相,北人南风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南北朝时期南方的《爨宝子碑》和《爨龙颜碑》;明代的新会人陈献章,清代的南海人康有为,现代的潮汕人赖少其等人的书法都是北味十足。正如当今学书大家林善之书诗听说:“能于同处求不同,惟能不同斯大雄,七子山阴谁独秀,龙门跳出是真龙。”
三“南”、“北”交融,必有新风
就广东书界而言,正面临着有史以来的最好机遇:广东响亮地提出了“建设文化大省”的号召,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之精髓,建设广东书法大省自在其中。在这种情况下,有两个问题尤其应该引起注意。
其一、有意无意,拒斥“北”风
广东省历来有“大度能容”的光荣传统,近现代以来,西风东渐,广东就是最主要的窗口和通道,有识之士特别是业界人士,更应具有清醒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首先发达起来的珠三角地区已经广泛吸纳了全国各地无数的精英,“文化东南飞”就是其中一个重要趋势。但是,东南飞的文化人毕竟少之又少,能够真正溶入广东,安身且又安心的就更加稀少,除去这些“北人”必须自己正视并解决的心态适应,观念调整和形式创新之外,如何化解大部分广东人仅仅偏爱雅媚的习俗,如何消弭官方人士对边缘状态的“北人”“北艺”的有意无意的政策性排斥和冷遇,也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其二,妄自菲薄,唯尊北风。
相比而言,持这种观念的人数量是绝对的少,但由于他们多属于官方的、专业的人士,影响反倒相对地大。他们沿袭部分古人和当今中国主流派北方书家的所谓“主流派”意识,确信“北”雅、“南”俗、“北”强、“南”弱,有意无意的引导后学在形式构成上强“张”、强“狂”、强“丑”、强“怪”,而没有“自由”的人的“自然”发挥和创造,结果使一部分年轻人“邯郸学步”,唯北是尊,也会影响广东书法整体水平的快速提高和发展。
因此,我以为逐渐消解南弱北强偏见,消除书法界目前重北轻南的现实,必须充分利用广东经济强省的优势和力量,建立起自己强大的理论队伍,扩大自己的舆论影响,让南方之清雅、典雅和唯美、潇洒变成一股使国人无法小觑的美学力量。进而,团结并充分发挥已身处广东的“北人”、“北艺”的作用和影响,使他们的事业心、历史感等大国、强民意识和雄强、磅礴、宏阔的形式美感,逐步进入经济发达、实力充沛的但“野心”还没有普遍膨胀起来的广东文化艺术界主流意识之中,形成思想意识、文化观念和审美习性的真正交流和交融。那么,崭新的广东文化、崭新的广东书法,必然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中国在文化上、在艺术上的大者、强者。
在书法艺术上,集“南”、“北”之自然人、自然艺的合力,融南方之雅与北方之强为一体而打造广东的特色。确实是一件大好事!
我期待着!
2005年产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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